涉及两人!定州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定州法院执行薛立欣与伍锦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伍锦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100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申请执行人向定州法院书面申请要求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伍锦强,男,1973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定州市庞村镇西坂新村,身份号码:44062319730729****。
凡向定州法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住所、下落,使得定州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得以拘留或执行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案件依法执行完毕止。奖励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定州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2-2103002 17731220786
定州法院执行闫锦秀、张艳萍与郭荣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郭荣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95136元),申请执行人向定州法院书面申请要求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郭荣学,男,197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清徐县集义乡中辽西村前大街二十号,身份证号:14012119701015****。
凡向定州法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住所、下落,或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使得定州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得以拘留或执行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5%奖励举报人。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案件依法执行完毕止。奖励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定州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2-2103002 17731220786
来源:定州法院